眉山市人民医院东坡院区UPS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admin   日期:2026-06-01 15:16:31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myzhcg2026-013

项目名称: 眉山市人民医院东坡院区UPS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院内公开评选

预算金额: 人民币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本项目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8万元。

采购需求:

对东坡院区4UPS设备的200只蓄电池进行更换,包括旧电池拆除、新电池安装、接线、调试、参数校准等全部工作。具体分布如下:

设备品牌

型号

电池型号

电池数量

使用位置

施耐德

60KVA

12V100AH

96

行政楼2楼信息机房

易事特

160KVA

12V100AH

40

综合楼1楼信息机房

能力

40KVA

12V100AH

32

处置中心1楼信息机房

创电

30KVA

12V38AH

32

综合楼三楼检验科机房

合计



200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更换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电池更换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复印件;

2. 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证明(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委托处置):提供与具备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并提供该回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方式二(自行处置):提供供应商自身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类别须包含废铅酸蓄电池,代码HW31 900-052-31)。

3.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蓄电池产品的泰尔认证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合格)。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任一资料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报名方式

将单位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登记信息表(附件一)清晰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392534105@qq.com

(如超过24小时邮箱未收到回复,请拨打电话联系)

三、评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662日起至202664日(每天上午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评选文件将以QQ邮箱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邮箱,报名资料原件随响应文件一起封装。

公告期限:同评选文件获取时间。

售价:人民币0/份(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6914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四段288号眉山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师楼405

参选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评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采购执行部门恕不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部门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8-38718925

项目咨询联系人(后勤保障科):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8-38509216


附件一: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二: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