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于2025年12月25日挂网发布的《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面向社会招聘车队驾驶员的公告》,本次招聘报名已结束。经考生自愿报名、单位资格初审,现将考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方式。采取业务能力考核、院部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应聘者的适岗水平,包括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初审通过人员(详见附件1: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2月4日16:30-18:00。
(三)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405室(新区医院: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
(四)考生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5年内安全驾驶记录证明(驾龄不足5年的从驾照领取之日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程。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加入“2025年招聘车队驾驶员考核信息通知QQ群”。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看QQ群发送的相关通知,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未参加后续环节的,属自动放弃。
四、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通过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当日18:00前现场完成心理测试。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考生考核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安排
(一)科室业务能力考核
1.技能考核
(1)参加技能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且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
(2)技能考核时间:2026年2月5日8:00。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3)技能考核成绩计算及运用。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推荐拟招人数5倍的考生进入理论考试环节(实际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不足5人的,全部纳入理论考试环节;成绩名次等于拟招人数×5的,一并纳入理论考试环节)。未进入理论考试环节的考生结束本次招聘并离院。
2.理论考试
(1)参加理论考试对象:参加技能考核后推荐进入理论考试环节的考生。
(2)理论考试时间:2026年2月5日15:00。
(3)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3.科室业务能力考核成绩
科室业务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50%技能考核成绩+50%理论考试成绩。由科室依据招聘岗位和拟招人数,按照科室业务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推荐拟招人数3倍的考生进入院部综合面试(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不足3人的,全部纳入院部综合面试;成绩名次等于拟招人数×3的,一并纳入院部综合面试)。未进入院部综合面试环节考生结束本轮招聘考核并离院。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及进入院部综合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通过“2025年招聘车队驾驶员考核信息通知QQ群”公布。
(二)院部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2月6日9:00。
2.面试室: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401室。
3.候考室: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405室(新区医院: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
4.面试形式:现场答辩面试。
5.考生面试报到。考生在面试当天下午8:30—8:45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签字确认并进入候考室(405室)。考生逾期未到场或所持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不进行递补面试。面试全程封闭管理,面试期间,候考考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走动,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违者按违反纪律处理。考核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6.专业内面试顺序:按照业务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生应牢记自己专业内的面试顺序。
7.拟录用人选确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院部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根据科室业务能力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两者成绩并列情况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具体安排另行在“2025年招聘车队驾驶员考核信息通知QQ群”通知。
(二)政审。根据考生具体情况选择采用查阅人事档案、违法信息查询等方式。政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政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由医院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根据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及正式聘用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以上原因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招聘全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纪检监督电话:028-38235373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如因其他因素导致考务安排发生改变,医院将及时在官网通知,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28-38236717,联系人:钟老师。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