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综合采购科拟对我院中药饮片进行竞争性遴选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征集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myzhcg2021-045;
二、遴选品目:本次遴选涉及品目是中药饮片,包括大包装饮片、小包装饮片、饮片制剂等,但不包括中药配方颗粒。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2738211249@qq.com;
2、报名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科(全科楼503室);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四、参加遴选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它条件:
(1)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 GMP 认证证书》;(注:2019年12月1日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不提供《药品GMP证书》)
(2)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时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GSP)认证证书》,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 GMP 认证证书》、《生产企业产品配送委托书》;注:(2019年12月1日以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不提供《药品GSP认证证书》)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选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1.服务期限:中选后签订购销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内价格不能调动,续签协议前重新议价。
2.交货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288号或文庙街1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院内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非四川省内企业在中标后需在四川省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配送网点)(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配送时间要求:供应商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按采购人下达计划,提供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务必在三天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需要保证24小时内送货,保证1周多次送货。若成交供应商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限要求或其他原因完成配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延长供货时间,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需在售后服务机构(配送网点)内配备至少1名售后服务人员(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工作证明材料);
(4)在医院内提供煎药设备,并提供煎药和院内配送服务。
(5)配备不少于1名煎药人员,人员需固定,如需更换人员,须取得院方同意。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非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承诺在交货时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针对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授权书原件的除外)。
(2)本项目中标人所有售后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需提供承诺函)
七、参加遴选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原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需满足以下条款:①提供药监部门颁发的中药饮片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者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3、投标人若为经营销售商,需满足以下条款:①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②提供代理生产销售商的代理授权书并提供生产销售商的相关证书《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者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加盖公司鲜章(详见附件2)。以上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并注明公司名称发送到报名邮箱。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1、响应文件包含:①报名文件(盖鲜章纸质版);②与遴选文件所对应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③投标文件的PDF扫描版;④文件规定所提供的样品。
2、投标文件响应时间:2021年11月03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投交地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503室综合采购科;
4、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比选时间:2021年11月03日14时30分。
5、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38718125。
6、采购执行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28-38718105。
注:
1、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遴选采购结束后,原供货商的供应关系自动终止;
3、以上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意向参加遴选采购供应商应关注眉山市人民医院网站有关本次遴选采购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出现的问题及责任由参加遴选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 。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28-38718105。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