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医院 关于招聘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眉山市人民医院   日期:2023-10-30 16:27:35   点击数: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锅炉房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30日。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具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其他条件

锅炉房(工勤岗)

2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持有工业锅炉司炉证(G1)或锅炉水处理证(G3)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2984586689@qq.com,PDF文档以“姓名+锅炉房(工勤岗)工作人员”格式命名。报名时间:2023年1030-2023年118日。

(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

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医院官网“招标·招聘公告”栏(http://www.mssrmyy.cn)公告,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当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过医院官网公告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工作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

五、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235373

七、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  陈老师

 

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23年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