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邀请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参加婴幼儿奶粉项目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yzhcg2023-044
项目名称:眉山市人民医院婴幼儿奶粉采购项目(第二次)
本项目预算金额:120000,最高限价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合同总金额用完为止。
履约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二(采购需求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证。
(2)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三、评选文件的获取
1.评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23日至2023年 10月 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评选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评选文件时,①将单位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②经办人身份证、③至少三个已完成的类似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④报名登记信息表(附件一)清晰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392534105@qq.com(如超过24小时邮箱未收到回复请拨打电话联系),注:(供应商联系方式变更了的请及时告知说明)如未及时联系采购人,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公告期限:同评选文件获取时间。
4.评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评选文件售后不退,评选资格不能转让)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参选文件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参选文件,采购执行部门恕不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部门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8718925
项目咨询联系人(总务科):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38509216
公告方式:本公告发布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http://www.mssrmyy.cn)官网。